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。其中提出,合理设置筹资标准及分担机制。长期护理保险费率统一控制在0.3%左右。单位职工费率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同比例分担,用人单位缴费基数为职工工资总额,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工资收入,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。退休人员费率与单位职工个人费率相同,缴费基数与养老金水平挂钩,由个人缴费,原用人单位不缴费。
天臣配资提示:文章来自网络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
本文评分*
评论内容*
你的昵称*
你的邮箱*